当前位置: 产业频道 > 产业八卦 > 球王马拉多纳告九城侵犯肖像权索赔2000万

    球王马拉多纳告九城侵犯肖像权索赔2000万

    • 2012-04-19 09:28
    • 来源:法制晚报
    • 作者:
    • 评论:

    有奖投稿

      老马曾想协商解决 但未达成一致

      记者采访了马拉多纳的代理律师、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葛友山和秦丽萍。据悉,开始时,马拉多纳曾希望能协商解决此事,因为此前老马在其他国家也遇到过被侵权的事,大多是通过协商得到了圆满解决。

      “马拉多纳还委托其经纪人唐清慧与上海九城方面和新浪沟通,但没有得到满意的解决。”葛友山律师说。

      可能是对方冷漠的态度让“球王”有些生气了,马拉多纳打算通过打官司来解决此事。2011年3月,葛友山律师曾给上海九城和新浪同时发送了律师函,希望双方首先能坐下来沟通,但最终未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

      维权经历 在一中院起诉 索赔2000万元

      2011年6月14日,“球王”以侵犯其姓名权和肖像权为由,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正式提起了对上海九城和新浪的诉讼。

      诉讼请求中,老马要求法院判令二被告立即停止其运营网站《热血球球》游戏栏目中使用原告肖像和中文姓名的侵权行为;立即删除网站上的关于原告代言《热血球球》游戏的报道,并在其各自网站首页上向原告赔礼道歉,保持道歉内容12个月。同时要求法院判令二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支出共计2000万元人民币。

      葛友山律师告诉记者,老马一上来提出的索赔金额高达5000万欧元。

      “我们认为这个索赔金额太高,在中国不太现实。”葛友山说,很多港台巨星被侵权后,最终获得的赔偿金额最高也不过200万元左右,“我们衡量了以往老马与其他品牌签订的协议中规定的代言一年的费用,多数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最终建议他要求2000万元人民币的索赔金额。”

      葛友山说,与其他名气大的老外在中国被侵权后提出的赔偿金额相比,老马要求的赔偿金额是最高的。

      头回在中国打官司 打算亲自出庭

      葛友山说,律师函发出后,上海九城和新浪基本上把网站上老马的代言照片都删掉了。这样算来,从2010年6月上海九城发布“球王”为其网络游戏代言到2011年6月“球王”起诉,正好是一年左右的时间。

      按照法律规定,标的额达到2000万元且一方是外籍人士的诉讼可在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新浪所在地为海淀,对应的上级法院是一中院。虽然新浪称他们与上海九城有协议,所有的责任由上海九城承担,但二者间的内部约定不应影响对老马的赔偿,所以此案在一中院立案。

      葛友山说,老马此前在其他国家也曾被侵权,但都协商解决了,打官司还是第一回。 “球王”的态度非常坚决,要求尽最大努力维权,而且表示如果开庭时他没有联赛,一定会到中国来亲自参加庭审。

      具体开庭时间需要等对马拉多纳签字笔迹的鉴定结果出来之后再定,如果鉴定结果出来比较快,可能近期就会开庭。

      胜败关键 被告拿出“球王”签字协议

      2011年11月22日,原被告双方进行第一次证据交换。上海九城提交了一份有老马签字的代言合同,称他们是通过中间人联系到马拉多纳的,公司已支付中间人25万美元代言费。但老马本人明确表示,他并未与上海九城签订过任何合同,合同上的签字是其他人模仿他的笔迹签的。老马认为,对方所说的事情很牵强,因为以25万美元的价格请他代言,对于他来说根本不可能。

      2012年1月13日,上海九城向一中院提出对老马的签字进行笔迹鉴定。4月12日,葛友山律师带着马拉多纳的其他签字笔迹材料来到一中院提交,这些材料将被拿到鉴定机构与上海九城提供的老马签字比对。

      葛友山说,笔迹鉴定是关键。国内能做英文签名鉴定的机构很少,原被告双方曾分别提供了五个鉴定机构,其中有两家重合,但原告同意选择其中一家,而被告要选择另一家,达不成一致。如果双方就鉴定机构达不成一致意见,法院只能通过摇号从北京市高院入库机构中随机选择鉴定机构。也有可能随机选的机构做不了这种鉴定,那还得再重新选择。

    责任编辑:馨予

    标签:

    九城

    推荐

    代言

    图片

    马拉多纳

    索赔

    产业八卦

    肖像权

    相关阅读

    评论

    热点阅读

    宋炜

      GMGC创始人

    由GMGC主办的第七届全球游戏开发者大会暨天…

    黄健翔

     51游戏社区 代言人

    近期,前央视著名足球解说黄健翔老师代言了…

     

    Copyright © 2002-2019 07073游戏网版权所有 关于我们 | 招聘信息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 意见反馈 | 厂商自助后台 商务合作:15446107@qq.com